人才引进

招生电话:0633-8672222 8672345  船员培训电话:0633-8318008

office@rzmevc.com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山海路369号

通知公告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人才引进 >> 通知公告


1 目的

对教学与管理人员的聘任、培训与考核过程进行控制,保证其在就职或上岗前,熟悉岗位职责和要求,并具有履行其岗位职责的水平和能力。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学院教职员工的聘任、培训与考核管理。

3 职责

3.1 院长负责审批教职工招聘计划和教师年度培训计划。

3.2 教学副院长负责审核教师年度培训计划。

3.3 教务处负责编制教师年度培训计划并对培训情况进行督查。

3.4 组织人事处负责组织教职工聘任工作;负责教职工档案的管理;负责统筹组织教职工岗前培训工作;负责教职工外出培训组织及安排工作;负责除教师、辅导员外其他教工系列人员的考核工作。

3.5 各部门负责按照组织人事处出具的培训计划,对新进人员及调至新岗位人员进行对应内容的岗前培训;负责组织对本部门制定或修改的规章制度文件进行培训。

3.6 质管处负责质量体系培训。

4 工作流程

4.1 招聘计划的制定

4.1.1根据教学与管理人员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要求配备的人员数量和条件,结合学校实际工作,每年5月和10月各部门制定本部门所需岗位的招聘计划,经分管院领导审核后,报组织人事处,内容包括:岗位名称、招聘人员数量、学历要求、专业要求及其他相关要求等。

4.1.2 组织人事处将各部门的人员需求整理汇总,拟订全院的招聘计划,报院长批准后执行。

4.2 招聘流程

4.2.1资料收集:由组织人事处通过招聘渠道收集应聘人员资料。应聘人员资料包括个人简历、各种证书复印件等。

4.2.2资格初审:由组织人事处负责审查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和各种证件、居住地点等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要求。

4.2.3组织人事处初试:初试工作由组织人事处组织和安排,通过初试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工作、学习经历、家庭情况、性格倾向和个人职业意愿等,并做好详细的面试记录。

4.2.4用人部门复试:复试工作由用人部门组织和安排,通过复试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

4.2.5组织人事处根据初试和复试情况,报用人部门的分管领导审核,经院长批准后,通知应聘人员办理入职手续。

4.3 岗前培训

4.3.1 组织人事处对新进教职工组织和安排岗前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

序号

培训课程

课时

培训部门

1

入职培训

(学院历史概况、组织架构、人事管理制度)

2

组织人事处

2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2

质管处

3

岗前培训内容

6

用人部门

4.3.2新进教职工入职一个月内,相关部门填写《教职工考核转正审批表》中:培训评定情况。

4.3.3新进教职工转正到期前两周,填写《教职工考核转正审批表》中:试用期自我鉴定。

4.3.4培训评定情况和试用期自我鉴定填写完成之后,新进教职工将《教职工考核转正审批表》提交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组织人事处和院长依次审批。

4.3.5试用期考核合格,组织人事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则延长试用期或者辞退。

4.4 日常培训

4.4.1 每年1月10日前,教学部门拟定本部门教师的年度培训计划报教务处。教务处综合教学部门的培训需求并结合学院的工作需要制定教师年度培训计划报教学副院长审核,经院长批准后发到教学部门,并组织实施。

4.4.2当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修改时,质管处在文件修改发布后一个月内,及时组织全部受控部门人员进行培训宣贯。

4.4.3各部门要及时组织本部门人员,不定期开展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关规章制度文件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工作能力,相应的学习和培训记录按照《质量记录控制》程序保持。

4.5 外出培训

4.5.1 教职工参加外出培训,由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核、流程申请及根据审批情况安排参训。

4.5.2教职工参加外出培训,如需要签订培训协议,由组织人事处由根据培训费用来设定,最短时间不少于1年,员工离职时,应于薪资中扣除其培训后未能体现的费用。

4.5.3培训服务期限

培训费用等级

培训费用(元,以D代表)

服务期(以Y代表)

1

2000≤D<5000

Y=1年

2

5000≤D<20000

Y=2年

3

20000≤D

Y=3年

4.6 考核

4.6.1行政岗位人员的考核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人员进行考核。(具体参照各部门考核办法)

4.6.2 教学系列人员的考核

各二级院(部)负责对本部门教学系列人员进行考核。(具体参照《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办法》)

4.6.3 学生管理人员的考核

各二级院(部)负责对本部门辅导员进行考核。(具体参照《辅导员考核办法》)

4.6.4 中层管理人员的考核

组织人事处负责安排和组织学院中层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具体参照《中层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5 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5.1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及其实施办法

5.2 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办法

5.3 学院行政岗位人员考核办法

5.4 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

5.5 学院中层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5.6 学院二级教学管理实施方案

6 质量记录/表格

6.1 教职工信息登记表 RHCX06-01(组织人事处保存,长期)

6.2 教职工面试入职审批表 RHCX06-02(组织人事处保存,长期)

6.3 教职工考核转正审批表 RHCX06-03(组织人事处保存,长期)

6.4 教职工辞职审批表 RHCX06-04(组织人事处保存,长期)

6.5 交接清单 RHCX06-05(组织人事处保存,长期)

6.6 教职工进修(上船)申请表RHCX06-06(组织人事处保存,长期)

6.7 教职工返校申请表 RHCX06-07(组织人事处保存,长期)

6.8 绩效考核表 RHCX06-08(组织人事处保存,长期)

6.9 劳动合同 RHCX06-09(组织人事处保存,长期)



  •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山海路369号
  • 招生电话:0633-8672222 8672345
  • 船员培训电话:0633-8318008
  • 学院邮箱:office@rzmevc.com
  • 微信公众号

  • 新浪微博

  • 抖音号rzmevc

Copyright 2015-2019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70210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