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8 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教师师德、教学质量、作业批改、课外辅导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5.4.9 协助院(部)做好本教研室教师教学工作的检查、考核、考勤的记录和评定工作等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向院(部)领导汇报本室工作情况。 5.5 教研室主任的权利: 5.5.1 安排本教研室成员工作任务,检查教师教学业务完成情况; 5.5.2 推荐和建议本室成员进修提高、晋职、晋级和奖惩; 5.5.3 对本室人员的配备、引进、调出、调整等向上一级提出建议和意见; 6. 教研室工作考核 6.1 教研室工作考核由各院(部)组织,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结果及主要原始材料报教务处复核。 6.2 考核内容。重点考核教研室工作职责落实情况、本专业(课程群)建设成果与效果、本教研室成员执行教学工作规范和教学责任事故发生等情况。 6.3 考核结果分为A、B、C三级,评定名额依次为20%、60%、20%。 6.4 考核采取个人述职、教师评议与院(部)考核小组评定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6.5 考核结果与教研室主任岗位补贴进行挂勾。考核结果为A级的,年终加发20%的岗位补贴;考核结果为B级的,年终发放岗位补贴的100%;考核结果为C级的,年终发放岗位补贴的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