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教科处函〔2019〕2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58号)》精神,我院决定开展2019年实训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结合学院前期对实训室的危险品管理、使用及其他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进一步对影响学院实训室安全的因素进行排查整治,提升安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主要排查整治内容
1.是否构建实训室安全责任体系,并逐级分层落实责任制。
2.是否建立及时有效的实训室安全培训和安全应急体系。
3.是否将实训室危险源纳入全天候监管体系和规范处置实训室产生的危险废物。
4.是否配置必要的防护用品、消防器材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5.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三、工作要求
各实训室负责老师根据主要排查整治内容写出自查报告,于11月5日下午5:00前将自查报告电子文档发到114328832@qq.com。11月中旬,院系领导对学院各实训室进行检查。
联系人:顾敦良
联系电话:15266331226
工程学院
2019.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