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QQ空间 QQ好友 新浪微博 Facebook Twitter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教材采购招标公告

发表:2019年05月06日 14:44     点击率:

 


为了保证教材质量,降低购书成本,维护学校、学生的利益,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我院决定对师生教学用教材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2019-2020年在校全日制师生教学使用的教材。具有政策性采购的教材和学校自编教材不在招标范围。

二、投标方资质要求

1.投标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及具有国家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文化部门颁发的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各教材发行公司、书店。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2.投标方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证等有关资质证明原件副本及对应的复印件;

3.投标方必须具备国内出版社代理或发行资格,并具有高校教材的征订、储运、调剂、退换及结算能力;

4.投标方必须具有近三年与各大专院校的合作经验及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方在近三年内无违纪违法经营记录(因行贿、盗版等行为被公共媒体曝光或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等)。

6.招标过程中,投标单位之间不得串通投票或恶意竞标,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学校不向未中标单位解释不中标理由。

三、投标方须履行的服务条款

1.保证招标方(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下同)委托采购的教材,在收到订单目录后3日内查询回告,并在30日内按我院要求的品种(名称、出版社、版本)、数量及时送到我院指定地点。不得擅自更换教材版本。除不可抗力外,保证学生上课前到书率达到90%,并在两周内到书率达到100%。

2.无条件接收招标方的追、补教材订单,并在20日内将教材送达指定地点。追、补教材的折扣率与中标折扣率一致。

3.对招标方采购的教材,因出版社无书供应或出版时间有问题的,应在接到订单后3日内告知我院教务处,并说明原因或推荐可替用的教材。

4.投标方须提供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教材,一经发现盗版教材,投标方应负全部法律责任。同时,我院将追究投标方的连带责任和经济责任。

5.投标方在供给教材2个月内有义务接受招标方多订教材的退货,并承担所需费用。投标方在上述时间内不接收退货的,招标方按实际使用数量与投标方结算。

6.投标方应保证教材的印刷、装订质量,若有质量问题,投标方应及时更换。或供应的教材与招标方提供的订单不符的,无条件负责退换。

7.投标方无偿提供各大出版社最新教材征订目录、光盘和电子教案(课件)、免费提供教师用书等。

8.教材运送至我校指定地点后,投标方需派专人按招标方要求做好教材入库和上架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四、报价文件组成及要求

1.公司的工商税务登记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2.各种资质证书(含代理各出版社的授权委托书或代理证书);

3.投标方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4.报价单(投标教材均价折扣率、服务等项目)

5.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说明(主要是对高校教材供应的服务业绩和服务承诺等),其中要求必须有从事高校教材发行三年以上经验;

6.履行服务条款承诺。

以上资质材料为必备文件,如有缺项为无效投标。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壹份、副本三份(密封、盖章),报送至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教务处。

五、其它事宜

1.中标者在签订教材购销协议后,交纳伍仟元履约承诺保证金。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或拒绝签订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2.本次招标必须三家以上(含三家)的投标人参加,标书各自密封,开拆标。

3.评标办法:综合评定法,根据投标单位优惠折扣、资质、业绩、服务承诺等情况决定中标单位排序,排序为第一名者中标。

4.投标单位一经中标,招投标双方将签订正式协议书。付款方式:先到货后付款,中标单位开出税务发票,秋季教材款约在当年12月底支付,春季教材款约在第二年6月底支付。

六、注意事项

1.投标方必须承诺上述服务条款,同意结算方式。不符合以上相关条款的标书作废处理。

2.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投标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3.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已参与投标的,不管是否中标,其投标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投标方负责;给我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且今后不得参加我校此类项目的招标。

(1)材料不真实,提供虚假材料的;

(2)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投标人或与其它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

(4)履约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合同等要求保证质量的;

(5)中标后转包、分包的;

(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招标方造成损害的。

七、递交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应于2019年5月10日前提交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2019年5月13日下午2:30

3.开标地点: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世德楼904会议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633-8672307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

2019年5月5日


 

上一条:关于2019年7月份大证评估考试报名的通知
下一条:声明

关闭

  •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山海路369号
  • 院办:0633-8672001 招生电话:0633-8672222 8672345
  • 学院邮箱:office@rzmevc.com
  • 微信公众号

  • 新浪微博

  • 抖音号rzmevc

Copyright 2015-2019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70210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