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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金秋争硕果”创新创业大赛的活动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9-25 [来源]: [浏览次数]: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2019年“金秋争硕果”创新创业大赛的活动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促进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发展,努力搭建职业院校师生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提升平台,为助力全省新旧动能转化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进一步提高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激发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我院拟开展2019年“金秋争硕果”创新创业大赛的活动,具体如下:
1、 大赛类别
学生创新创业规划大赛;
二、参赛对象及要求
参赛选手应为高职全日制在籍学生;
三、参赛规模
参赛人数要求:各二级学院全员动员,参于人数为在校生的20%,每个参赛项目成员最多限8人。
四、参赛项目设置、要求
(一)项目设置
1.学生创新创业规划大赛
1.1创意设计类作品。主要体现创意创新,侧重展示小发明、小制作和创意设计金点子等内容。重点评估参赛选手的研究能力、创意水平、创新能力和动手实践能力。作品包括科技发明制作、工业设计和服务创意设计三大类。参赛选手须根据作品主要创新点确定其所属学科专业,以接受相关专业领域专家评审。
1.2创业计划类作品。该竞赛作品以创业计划书的形式体现,申报不分作品类型领域。重点评估参赛选手的创新创业意识、市场分析和项目转化能力。作品既要体现创业计划的规范性、科学性,也要注重创新性、生活性和可操作性,尤其要体现出创业的可行性、市场分析、同类行业竞争力等内容。
(二)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应与职业技术、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有助于培育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充分体现职业教育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和助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中的作用;
2.参赛项目的选题、核心部分的构思设计、申报评审书的撰写均由参赛选手本人完成;
3.参赛作品必须按照要求向大赛组委会提交全部资料,相关细节应作详细说明;
4.参赛作品使用他人已经注册的知识产权内容,申报时应注明出处;
5.凡是不符合比赛规定、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不能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和主动声明引用他人成果者,将取消参赛资格。
五、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将开展本次大赛活动作为落实我校学生创业政策,促进我校毕业生创业带动就业的有力抓手,各二级学院要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大赛的发动和参与。
2、 积极发动,大力宣传。要求学生管理人员做好学生的动员和宣传工作,积极发挥创业典型的正面导向作用,积极营造创新创业的氛围,提高学生创新创业意识。
3、 严格标准,及时报送,大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二级学院做好初选工作,上报优秀作品,确保参赛项目的先进性和典型性。
6、 大赛时间安排
初赛:10月中上旬,由各二级学院组织院内发动和初选工作,截止时间10月20日。
选拔赛:10月下旬-11月上旬,在参赛作品中选拔前10名进入决赛。对进入决赛的项目和选手进行大赛指导、项目优化等培训。
决赛:11中下旬,通过现场展示和现场专家提问的方式对参赛项目和选手进行打分。
7、 表彰和奖励
1、 大赛奖项,进入决赛前三名的选手授予“日照航院创业之星” 的称号。进入决赛的第四-十名选手授予“日照航院优秀创业者”的称号。对进入决赛前十名的项目进行物质奖励,作为创业资金支持,第一名奖励2000元,第二名奖励1500元,第三名奖励1000元,第四-十名各奖励300元。
2、 优秀组织奖,根据各二级学院的组织领导、赛程推进、参赛作品数量和获奖情况,颁发优秀组织奖。
3、 根据参赛项目的数量和获奖情况,对辅导员或教师进行奖励,颁发优秀创业导师称号,并进行现金奖励500元。
八、报名方式及要求
学生创新创业规划大赛上报时需上报项目计划书、项目课件(ppt格式),可提供视频等多媒体资料。
本次大赛选拔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组织报名,不接受个人申报。每个二级学院按照学生数的20%组织参与,每个项目不能超过8人,报名采用电子计划书与纸质计划书同时申报。
联系人:陶贤伟
电  话:8672345   15006908887
邮  箱: 01020@rzmevc.com
地  址:世德楼一楼服务大厅(107室)

创新创业学院  教务处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