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
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内容,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结合我校实际,切实加强校风、学风、班风建设,表彰先进,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思想上奋发向上,专业上进取创新,根据《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关于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级体评选表彰办法》相关规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评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对象及名额划分
评选对象:全体高职在校学生。
名额划分:以学院为单位“三好学生”按各学院总人数5%进行划分;优秀班干部按各学院总人数的2%进行划分;先进班集体按学院班级数10%确定;具体名额划分见附件1。
二、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纪守法,遵守校规校纪。无违法不良记录和违反校规校纪记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质优良;
3.学习认真,成绩优秀。17级、18级学生要求上一学期期末成绩无挂科,平均分达到70分以上,且班级排名不低于班级总人数的30%;19级学生要求第二课堂分数班级排名不低于班级总人数的20%;
4、积极参加专业技能培训,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
5、坚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体质监测达标,有健康的身心素质和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6、获得过校纪及以上奖励的优先考虑;
7.积极参加学校安排的社会实践活动。
(二)优秀学生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创造,带头学习文化知识;
3.品格高尚,能主动传播社会正能量;遵纪守法,敢于树立正气;热于服务,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4.担任学生干部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参评的一年级学生担任学生干部应多于半个学期并为现任学生干部);
5.学习认真,成绩优秀,17级、18级学生要求上一学期期末成绩无挂科,平均分达到70分以上,且班级排名不低于班级总人数的30%;19级学生要求第二课堂分数班级排名不低于班级总人数的20%;
6.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及共青团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参评;
7.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在文化学习、素质拓展、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
8.积极参加学校安排的社会实践活动。
(三)先进班集体
1.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娱、体育和创新创业活动。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院、老师交办的各项工作。
3.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良好;“两学小组”活动开展经常,效果突出;创新创业成果显著。
4.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积极动员全班同学参加学校安排的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学生比例高,成绩突出。
工作要求
各学院、辅导员认真阅读文件,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严禁出现弄虚作假、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
各学院、辅导员须组织参评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认真填写登记表。要求内容规范完整。其中“主要事迹”一栏必须达到要求字数300字以上(手写)。
各学院需统计一份参评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上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表明平均分及班级名次,并到教务处核实盖章,作为参评材料。
学生处将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凡是审核不通过直接取消该学生本次参评资格。
学生处审核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
6、12月16日前将所有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送至学生处。
附件1:名额分配表
附件2:三好学生登记表
附件3: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附件4: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附件5: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信息汇总表
学 生 处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