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职业院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 试行) 》 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委,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 全国铁道团委, 全国民航团委, 中直机关团工委, 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 中央金融团工委, 中央企业团工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 《 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 部署要求, 经团中央书记处批准同意, 我们研究制定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职业院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 试行) 》, 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工作实际, 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职业院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docx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17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