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隆重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扎实推进我校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和美育工作。根据《关于举办“歌声激荡四十年”山东省学生校园最美歌声大赛的通知》(鲁教工委通字﹝2018﹞12号)文件,计划举办我校“歌声激荡四十年”校园红歌大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唱响改革开放以来的经典歌曲,以“年代秀”“声音秀”等方式展现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发生的巨大变化,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习近平总书记“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殷殷嘱托转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接力奋斗的强大动力。
二、大赛形式
1、大赛为红歌演唱,形式可为独唱、重唱、表演唱、小合唱、合唱等。鼓励演唱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主题的原创作品。
2、参赛形式分为以下三类。
A类:独唱、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B类:表演唱或小合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C类: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设指挥1人,演唱一首作品,时间不超过5分钟。
3、参赛队伍限定:高职共推选3个C类(合唱)作品、1个A类或B类作品参赛;中职每系部推选1个C类(合唱)作品、1个A类或B类作品参赛。
三、大赛安排
1、大赛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各系部、班级自行选拔参赛队伍,组织排练(5月7日至5月15日);
第二阶段:5月14日前各系部、班级上报参赛队伍及演唱曲目信息至学生处,暂定5月16日16:00于实训楼二楼报告厅进行彩排。;
第三阶段:校级决赛,暂定5月17日16:00开始。
四、工作要求
1、各系部、班级务必认真组织、精心排练。有关领导和老师需给予参赛队伍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在要求时间内落实好相应工作。
2、大赛最终评出合唱类作品一、二、三等奖各1个、最佳指挥奖1个、优秀指导老师奖1个和优秀组织奖1个。
3、大赛将邀请专业老师担任评委进行打分,合唱类作品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队伍和其他类作品表现优秀的参赛队伍将推荐至省教育厅代表学校参加山东省学生校园最美歌声大赛。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 学生处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