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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 关于征订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材的通知

20-02-14 11:30  点击:[]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

关于征订2019-2020学年第学期教材的通知


教务字【2019】34号


各二级学院、基础部、培训中心:

为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教材征订与发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与征订原则

1、教材选用要本着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教学改革的原则,优先选用高质量的教材;近三年内出版的国家规划教材和省部级获奖教材、国家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也可选用各专业有权威的出版社出版的教材。航海教育与培训原则上选用相应专业的统编教材或海事局认可的教材。

2、教材应严格按照学院发布的人才培养方案/培训课程规定课程进行征订,坚决杜绝漏订、错订、多订现象。所选教材应符合人才培养方案/培训计划、课程标准/培训大纲的要求。

3、教材的选用应考虑学生的经济负担。在同类教材有多个版本可选用时,应在保证教材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选用经济实用型教材。对课时较少而价格过高的教材,必须经教务处批准,方可选用。

4、选用校本教材要经过规范的审批程序,校本教材应在讲义编写的基础上形成,校本教材征订、印制程序参考《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校本教材建设暂行办法》。选用我院教师主编或参编的教材,应当由主编或者参编教师个人提出申请,由所在部门提出选用意见,报教务处审核,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批。对于同意使用的教材,予以征订。未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立项而印刷的校本教材,一律不得选用。

5、统一征订。凡我院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开设的课程所用教材,均须由教务处统一办理订购和发放手续。未经学院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向学生推销教材或教学参考书,未经学院审批的任何图书均不得作为教材。

二、教材选用与征订程序

1、教务处发布教材征订通知。

2、任课教师提出教材选用意见。任课教师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标准要求,及时提出教材选用意见,教学的内容及编排需符合学院教学的要求。

3、教研室集体讨论确定选用教材版本。教研室主任负责召集本教研室任课教师根据各专业教学实施计划,集体讨论确定选用教材版本,暂未落实任课教师的课程,由教研室提出教材选用意见。

4、填写《教材征订单》。各二级学院负责专业课教材的征订,基础部负责公共课教材的征订,培训中心负责船员培训项目教材的征订。在校生教材征订数量应为学生数加该门课程的任课教师数,新生教材按照计划招生人数的75%进行预订,后期需追订教材的应按教材征订程序重新提报《教材征订单》。

5、部门负责人审批。教研室主任填写《教材征订单》,签字后送交教学秘书汇总。各教学部门负责人对教材选用及订购数量等情况认真审查,签署意见后按规定日期报送教务处,逾期不予办理。

6、办理教材征订手续。教务处对各教学部门报送的教材选用情况进行初审,经教务处处长审核,教学副院长审批签字后,由图书管理员统一办理征订手续。如因特殊原因(如招生计划、开课计划变更)必须更改教材时,由所在部门提出书面报告,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处长审核,教学副院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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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材征订时间

各部门整理汇总本部门《教材征订单》,检查确认信息无误,于2019年12月27日将《教材征订单》纸质版交至教务处张鲁靖老师,电子版通过OA发至张鲁靖老师。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张鲁靖老师。联系电话:15966171559。


附件:1.国家“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

2.《教材征订单》




            教务处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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