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学院工作会议要求,现对全校固定资产进行统计,教务处负责牵头统计教学类资产。为保证本次统计规范有序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原则
1.以单个教室、实训室为单位进行统计,每个教室(实训室)一张表格,如实填写《教学类资产统计表》(见附件)。表格格式、字段不得删减。
2.全面、准确、真实地进行统计。凡教学类设备,不论价值大小,均应如实记载。
3.深入一线进行统计,现场清点数量,核实设备运行情况,不得弄虚作假、敷衍应付。
二、填表要求
1. 教室(实训室)名称:上级主管部门或学校确定的标准名称,要写全称,不能简称。
2.主要功能:教室(实训室)承担的教学任务、实训教学任务简介。
3.建筑面积:教室(实训室)的建筑面积。若无建筑面积数据,可以填写室内面积。
4.室内设备名称:上级主管部门或生产商、经销商确定的标准名称。
5.型号:设备生产商标注的产品型号、批次等。
6.规格:反应设备的性质、性能、品质等一系列指标,如等级、成分、尺寸、形状、重量。
7.台(套)数量:同型号、规格设备的合计件数。
8.单价:单件设备的价格,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注意单位为“元”。
9.总价:同型号、规格设备的合计价格,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注意单位为“万元”。
10.购置年月:该设备采购到位的时间。
11.备注:对于有特殊情况的教学设备,可以在备注栏里予以说明。
三、完成时限
请各系部及时认真填写《教学类资产统计表》,并于2017年12月8日上午前将纸质版统计表经教学秘书、系部负责人签字后报送教务处,同时将电子版统计表发送至邮箱1461592071@qq.com。
联系人:王志君 电话:15725050209 0633-8672099
教务处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