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系—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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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公告
实训室规章制度
2017-06-03 16:01   审核人:


1.实训前由实训教师将实训仪器、设备准备就绪,实训完成后如实填写实训情况登记表。

2.每天课程的首次实训,由实训教师向学生宣布学生实训守则。每次实训时,实训教师应对学生进行考勤登记。

3.实训前必须预习实训指导书,了解实训目的、原理、内容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实训步骤及安全注意事项。

4.实训时必须听从实训教师的安排和指导,严禁擅自移动与实训无关的仪器、设备,严格按实训步骤、操作规程以及有关注意事项做实训。

5.实训电路、实训系统或装置等组装后,应经实训教师检查无误后方可启动;未经实训教师同意,不得擅自通电操作。

6.实训时不得擅自离开实训场地。若发现仪器、设备出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报告实训教师。

7.实训时应严肃认真、集中精力,详细做好实训记录。实训后须按要求写出完整的实训报告。

8.要爱护公物。若损坏器材,则应及时报告实训教师并服从学校作出的赔偿决定,办好赔偿手续。

9.实训室内严禁吸烟、吃零食等。

10.实训结束,认真清理实训场地和核交实训器材,经实训老师检查后,方可离开实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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