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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实验实训室管理办法

作者:时间:2020-02-11点击数:

实训室是开展实践教学、技能训练和科学研究等工作的重要场所和基地。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实验实训室管理,保障教学质量和科学研究,提高办学效益,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实训室的主要功能

(一)承担实验实训教学任务,按计划开出实验实训项目,保证完成实验实训教学任务。

(二)承担科学研究等科学实验任务。

(三)开展技能训练、社会服务和校企合作等,定期开展学术、技术交流活动。

二、实验实训室的使用管理

实验实训室实行二级管理,教务处负责组织全院实验实训室的规划、调度、督查和考核;各系部负责各自实训中心或实验实训室的管理、实训教学计划的制定、教学任务的落实,以及科研项目、校企合作等工作的实施等。

(一)教务处职责

1.负责实验实训建设整体规划的编制、布局调整、资源调配、运行机制的建设完善等工作;

2.负责对各系部实验实训教学任务、环境卫生等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

3.负责实验实训管理队伍的建设、培训培养和协调管理;

4.配合各系部完成学生实操考核和技能鉴定方面的管理工作。

(二)各系部职责

1.配合教务处制定本部门校内实训基地建设规划与实施方案;

2.制定、修订、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规范实训室使用及管理程序;

3.根据每学期的教学计划,落实实验实训教学任务,督查实训教学过程,保质保量完成实验实训教学任务;

4.负责实验实训管理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与考核,有计划地选派管理人员参加各类实训室相关的培训、交流和进修等;

5.负责实验实训设备使用后的整理与养护;

6.负责实验实训低值易耗品的计划编制,耗材费用的核算与报销等;

7.负责实验实训课程考核与学生技能鉴定的组织工作;

8.负责落实学校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实验实训管理员职责

各系部实验实训管理员应由责任心强,熟悉实训管理及实践教学工作的人员担任。

1.掌握有关基础理论和技术,协助系部组织制定实验实训室相关的长远建设规划和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协助系部开展实训室改扩建、设备购置等项目的论证、申报及建设工作。

2.负责本系部实验实训室的运行管理、耗材管理、设备管理与维护等工作。对所有仪器设备建账、建卡并使账、卡、物相符,定期清点实物,完善领用、借用手续,做到仪器来往分明,对设备做到经常保养和及时维修,做好仪器的使用记录。按时、规范填写实验实训室工作日志和仪器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向本系部领导汇报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3.实验实训室各种财产,包括仪器设备等严禁擅自带出,如情况特殊,确需带出的必须经系部负责人同意并登记后方能带出。

4.协助系部组织各类技能大赛申报与管理,监控本系部学生技能考核。配合上级部门及学院做好实训场所的检查、评估、评审、数据采集和考核等工作,配合学院搞好各类参观、检查的接待工作。

5.负责分管实验实训室的安全、环境卫生等日常工作。管理好分管实验实训室的水、电、门、窗等设施,做好对所有参加实验实训的教师、学生在安全、卫生方面的教育。每天下班前断水、断电,关好门窗,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周末及时进行安全、卫生清查;放假前认真检查门窗,如有损坏,及时上报并联系有关维修部门,做好封门、封窗等工作,防止发生盗窃事故。

6.按时上下班,无特殊情况,不得擅离工作岗位;爱护公共卫生,保持室内整洁,不得在实验实训室抽烟、就餐、吃零食,乱扔废弃物;保持实验实训室内安静,不得留客闲谈、逗打娱乐;未经批准情况下,不得在实验实训室承揽个人业务。

7.严格贯彻执行有关规章制度,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落实好学院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8.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调离时,必须移交有关手续,并到教务处备案。

(四)实验实训的教学组织与管理

1.各系部在开学前一周完成实验实训课表的编排与下达、张贴等工作;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对实验实训课表执行情况和教学质量进行检查。

2.实验实训指导教师要根据实验实训安排,提前做好教学准备工作,提前10分钟到达工作岗位,与管理员做好协调,并对学生进行实验实训纪律和安全教育,按照操作规程,规范实践操作,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3.参加实验实训的学生要认真遵守实验实训制度,服从指导教师安排,维护实验实训教学秩序,按照实验实训内容和要求,规范操作,提高学习质量。

4.实验实训课程的考核由各系部统一组织,在实训管理员配合协助下,各教研室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形式根据课程特点,采用过程性考核、结果性考核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课程内实验实训的考核,要占课程总成绩的一定比例;独立开设的实训课和综合性实训课的考核,除日常考核外,还要按课程测试的要求进行考核,单独记载考核成绩。

三、实验实训室的管理考核

(一)对各系部实验实训室的考核由教务牵头组织,分为日常抽查考核和学期末定量考核,每学期汇总一次;

(二)实训管理员的工作考核由各系部组织,重点考核工作职责落实与制度执行、耗材使用与管理、设备维护及管理、日常卫生与管理、有无教学责任事故发生等情况,并做好考核材料和结果的存档,考核结果及主要材料报教务处复核,每学期进行一次。

(三)对违反学院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因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的火灾、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损伤以及仪器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给学院造成损失的, 实行赔偿制度,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所在系部的绩效考核按有关条款处理。

(四)各系部选派一名实验实训管理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教务处与各系部的实训方面的业务联络等工作。

四、有关说明

1.各系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验实训室管理及实验实训工作人员管理细则。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解释权归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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